4月,长沙住房公积金这些问题最热
4月,长沙住房公积金这些问题最热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0日讯(记者 王文)今天,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4月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显示,当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电话业务咨询电话60109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205笔,恢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81封。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当月热点问题名列如下。
热点问题 1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何计算出来家庭住房套数?
答:公积金贷款反对未婚缴存职工出售、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提高性自住房(其中首套房产权面积不超过144㎡),不反对第三套以上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反对单身缴存职工出售、建造、改建、大修首套自住房,不反对第二套以上自住房。
职工家庭在长沙和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套数拆分计算,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其他贷款资料显示的两地之外的住房也不应算入家庭住房套数。公积金缴存地指夫妻双方公积金正常缴存所在城市。职工家庭已吊销的住房不算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热点问题 2
职工及未婚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签下城市缴存公积金的,由谁申请人贷款?
问:职工及其未婚分别在该中心和签下城市缴存的,该中心缴存职工合乎贷款条件的应作为主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人公积金贷款。该中心缴存职工不合乎贷款条件的,配偶合乎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热点问题 3
职工婚前买房,婚后配偶能否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如果该职工的配偶符合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作为主借款人来申请人贷款。
热点问题 4
购房提取是不是次数限制和时间限制?
答:有。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萃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修建、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萃取。出售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萃取不应自购房契税完税证凭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热点问题 5
职工已买房但尚未交房能否申请人租房萃取?
答:无法。职工家庭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可以申请租房萃取。租房萃取每年可申请人萃取1次,每次萃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多达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其中因账户合并、移往、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资缴额以外的金额不算入提取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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